加毛瓷器货物。中国明朝制作。约1725年。

来自卡毛的帝国瓷器货物。
这批货物来自大约在1725年沉没于越南卡毛半岛附近的船只,1998-99年由越南国家公司打捞上来。这次大规模的海洋考古考察收集了许多独特的信息。这一发现成为了描绘17世纪亚洲海上贸易全貌的一个重要步骤。
显然,这艘长23米、宽8米的船在起火时正朝东南方向航行,随后沉没。船上的主要货物是来自中国顶级窑的华美瓷器。一些物品上有多处清朝雍正皇帝(1723年至1735年在位)的标记。大部分发现的物品存放在越南的博物馆中,少部分在当地市场上秘密售卖,另一部分则由越南政府在阿姆斯特丹的苏富比拍卖行出售。
所有发现的物品构成一个整体,因此,如果可以确定至少一个物品的确切年代,就可以推断出整个货物的日期。
在雍正年间,运输中国瓷器主要由中国商人完成,他们的帆船往返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群岛以及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沿海。现今的雅加达(巴塔维亚)位于爪哇岛上,是瓷器传播的重要中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座城市设有分支,吸引了来自整个亚洲的贸易。巴塔维亚也成为了驶往荷兰的船只的出发点。在这里,瓷器要么被运往荷兰,要么被送往其他地方,例如印度和伊朗的伊斯兰市场。
18世纪初,茶道在欧洲变得极为流行。中国成为向欧洲国家主要供茶的来源。
在欧洲的首都开始出现专门的茶叶商店。显然,为了新的时尚茶艺仪式,需要特别的茶具。在那个时代的欧洲,瓷器尚未问世,瓷器的出现还要稍晚一些。与中国进行贸易的东印度公司的职员想到了在茶叶的同时运送茶具。自从瓷器在欧洲流行以来,满足巨大的需求所需的大量瓷器通过中国的平底船从中国南方运往巴达维亚。 一艘在卡毛附近沉没的船正前往巴达维亚,而大部分货物是为荷兰准备的。这可以通过船上的惊人发现来推测——一套描绘西方风景的碟子。这种图案被称为“舍夫宁根图案”,以荷兰海牙附近的同名小村庄命名。这些碟子在船上的出现使人们可以推测,大部分瓷器货物是运往巴达维亚的,因为只有荷兰人珍视这样的特定物品,即定制瓷器。两只啤酒杯的形状和图案基于荷兰的代尔夫特风格,进一步证明了与荷兰的联系。 笔刷架、勺子和涂有铅釉的小碟、熏香器、花瓶,以及装饰有蓝色和铜红色并覆盖釉面的物品,很可能是为巴达维亚或其他东部地区的中国侨民社群准备的。迷人的人物、动物和小船的雕像可以在任何地方出售。 从卡毛的发现提出了引人入胜的风格问题。部分货物的外观正如雍正时期的瓷器应有的样子。这些茶具上绘有盛开的植物和亭子的图案,使用蓝色颜料并覆盖上釉。 或者,还有其他一套具有雍正时期典型图案的茶具,描绘着……风景中有柳树和一个骑在水牛上的小男孩,呈蓝色,上釉。 许多物件有一种被称为“典型杭西绘画”的装饰。这包括例如莲花边框或底部一条形状如石榴的带子,内填花卉。这种典型的特点在大约1700年的杭西时期的陶器中尤为明显,尤其是一些茶杯上的下釉钴蓝绘画风格。 另一种谜团是一些盘子的图案,它们与曾在荷兰非常流行的克拉克瓷器有些相似,而这种瓷器已经被其他设计所取代。这类图案的物品总是被视为针对荷兰市场的最早和最典型的定制瓷器,年代可追溯到17世纪初。 一组物件,包括碗、熏香器和装有蓝色下釉铜红漆的罐子,装饰有松树、盛开的梅花和风景,与杭西时期的生产有关。 在风格上,这部分货物的特征完全符合杭西时期的风格。另一部分货物可以追溯到杭西时期1700-1720年更晚的时期。科学家们得出结论,该船是在1723年后启航的,当时雍正成为杭西的继承者。 景德镇,作为数世纪以来的瓷器生产中心,由数百个小型作坊组成,从事瓷器的生产和装饰。这些作坊中最先进的为皇宫生产瓷器,这也成为了质量、形状和图案的标准。生产出口瓷器的作坊必须通过制作外观吸引外国客户的商品来运营。它们常常定制特殊的物品,而不生产当地市场所需的商品。存在着极端的专业化,一家作坊只生产出口的茶壶,而另一家…杯子和碟子的。可以推测,作为较小且专业的作坊,这些工作室并不是在装饰瓷器方面追随时尚潮流的首批跟随者,真正引领潮流的是更大型且重要的工厂。他们很可能一直以往常的方式工作,仅仅是逐渐适应新的趋势和新主题的装饰。这也解释了从卡毛运来的货物中不同风格的装饰,其中部分物品出自于已经转向雍正时期新样式的工作室,另一些则是继续沿用晚期康熙风格的工作室。 可以假设,在短短几年内,这两种风格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弱,新的时尚风格在出口中占据主导地位,取代了传统的康熙时期的装饰和图案。如果将这一假设作为基础,那么卡毛的货物中包含如此多样的物品,可能表明这些物品都是在雍正早期制作的,即大约1725年,因为晚期的货物会少一些多样性,并包含更多雍正风格的物品。 总的来说,可以说卡毛的货物由在中国最著名的景德镇、德化和广州生产的瓷器组成,并且可追溯到雍正皇帝(1723-1735年)统治时期。 这些瓷器在东南亚和欧洲的买家中都受到高度赞赏。 部分物品是为了满足欧洲对瓷器茶具的需求而特别定制,带有欧洲的图案。 **卡毛瓷器货物** 卡毛的沉船于1998/9年被越南打捞公司(Visal)在卡毛省沿海打捞。南越南的两个渔民在附近发现了中国瓷器物件,之后展开了一次广泛的海洋考古探险,获取了大量独特的信息。显然,这艘船在约23米乘8米的尺寸下,正朝东南方向航行时起火并沉没。遗憾的是,大部分木材已经腐烂,剩余的碎片不足以确定船的来源。总共有大约130,000件瓷器从现场被打捞出,表明瓷器是主要货物。一些瓷器上带有清朝皇帝雍正的四字或六字款识,雍正在1723年至1735年间在位(批次XX-XX)。这为这些物件确定了一个ante quem的年代:它们不可能早于1723年,即雍正继位于他的父亲康熙皇帝之后,后者在1662年至1722年间统治。 除了瓷器,现场还发现了一小部分其他物品:一个莲花形状的灯、一只盆、一盏灯罩、一个带盖的盒子和一把配套的锁,全部由青铜制成;一些康熙年间的铜钱;一个骨制发夹;包括一小捆丝绸的纺织品碎片;一块带有雕刻虎头的椭圆形石护身符;一个矩形的黑色墨石;一个矩形的石碑;两个皂石印章和许多铁锅的残骸。石块和386个重15到18公斤的锌锭提供了压舱物。 这些发现中的大部分保存在越南的博物馆中,包括一些独特的物品。一小部分在当地秘密销售,而大部分几乎所有类型和品种的物品现在正由阿姆斯特丹的苏富比代表越南政府进行拍卖。 像每一个沉船一样,岘港应被视为一个充满信息的时间胶囊,使海洋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能够重建其历史背景。这艘船及其内容包含了一个...密封的物体,仅受到其长期浸泡在海中的影响。所有回收的物品在船沉没时是一起的,如果只有一件物品的年代可以确定,那么整批货物的年代也可以确定。为此,我们有几件带有雍正款的瓷器。瓷器货物的性质——将在以下段落中讨论——使我们可以断言,这批货物不太可能是在1735年雍正去世之后发运的。因此,这批货物是在雍正统治时期运输的。 Ca Mau 并不例外,它的瓷器货物也带来了许多惊喜,提出了新问题,并打破了一些关于中国出口陶器风格发展和生产的既有观点。 让我们首先看看货物告诉我们关于船只目的地和瓷器预定市场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额外的发现,例如印章和铜器,表明该船的船员是亚洲人,而不是欧洲人。雍正时期中国瓷器的运输几乎完全由中国商人负责,他们的帆船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群岛以及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的海岸航行。现今的雅加达(即爪哇岛上的巴塔维亚)是一个重要的瓷器市场和分销中心。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在这座城市设有行政和商业总部,吸引来自整个亚洲的商品。巴塔维亚部分作为进一步的亚洲间贸易的枢纽,部分作为返回荷兰船只的出发点。在这里,瓷器要么被转运到荷兰和其他供应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伊朗伊斯兰市场的船只上,要么成为发往欧洲的货物的一部分。与普遍认为的相反,VOC在早期并未参与瓷器贸易到欧洲。18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90年代停止购买中国瓷器,因为这已变得毫无利润。于是,荷兰市场的供应就转交给了私人商人,他们利用公司的船只从巴达维亚向荷兰运输瓷器,并显然充分利用了这一特权地位。这些私人商人竞争激烈,他们用大量种类繁多、质量极佳的蓝釉和多彩瓷器淹没了荷兰,进而也影响了西欧。1690年代在越南海岸被打捞的Vung Tau号沉船的瓷器货物证明了这些私人投资在瓷器贸易早期阶段的存在。在欧洲瓷器开始流行后,为满足巨大的需求,所需的大量瓷器从南中国运往巴达维亚,主要依靠中国的商船。偶尔,一些荷兰人和其他西方人可能会私下加入这些中国船员,但在18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只并没有前往中国在广州或厦门购买瓷器。通过中国商船船长订购一系列瓷器,甚至是带有特殊装饰的瓷器,要方便得多,船长会将订单转达给江西省景德镇的瓷器工坊,然后等待货物送达巴达维亚。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风险都由中国人承担,荷兰人不需要支付运输费用,而竞争则使价格保持低廉。荷兰东印度公司直到1729年才恢复瓷器贸易,开始直接从荷兰航行到广州,再返回,从而削弱了前往巴达维亚的商船贸易。 我们如何知道Ca Mau号是 destined for 巴达维亚,并且其货物的主要部分是为了荷兰?从沉船中发现的一个令人惊讶的发现是一系列不同大小的盘子,采用蓝底釉装饰,描绘了西方风格的风景(大量 XX–XX)。我们看到一个有山丘的前景,配有篱笆。图中有一棵树,两个人在走路,戴着帽子,另有一名男子牵着一头牛。在背景中,有一座位于山上的方形建筑、一座教堂塔楼、房屋的屋顶,中央是船帆。空气中漂浮着形状奇特、轮廓卷曲的云朵。平坦的边缘涂成单色蓝,边缘周围有连续的波浪图案。这种装饰被称为“舍温宁设计”,得名于荷兰海牙附近的一个海滨村庄,它描绘了沙丘、警示即将靠近的船只的灯塔、村庄本身以及港口中的船帆。大约在1700年或稍晚一些,制作给荷兰人的日本有田瓷器碟子上有这种设计。日本的瓷器画家用荷兰版画或一件代尔夫特陶器作为模型,而显然这些“舍温宁”碟子如此受欢迎,以至于中国陶工也模仿它们以与日本竞争。这些中国复制品已被人知晓,但它们在《嘉茂》中的出现使得这些碟子,因此大部分瓷器货物,很可能是要运往巴达维亚,因为只有荷兰人会欣赏这种特定的定制瓷器。 在《嘉茂》货物中还有另一个类似的日本联结,即几只用蓝色釉下彩装饰的碟子,中间有大叶子和果实的枝桠,边缘分为宽窄两个部分,里面包含花卉和吉祥符号或几何图案(拍品XX)。在这里,中国陶工同样是为了与传统为荷兰人生产的著名日本类型竞争进行模仿。 对于荷兰连接的最终证据——从而确认《嘉茂》的目的地是巴达维亚——是装饰有蓝色羊毛边框的高啤酒杯,杯把很高。 这些啤酒杯的形状和装饰基于装饰有此羊毛图案的荷兰代尔夫特陶器模型。源自中国的如意(云)图案。因此,货物的目的地是巴达维亚,但并非所有的瓷器都要转运到荷兰。较小的货物显然是针对其他市场:托杯(第XX批)、水壶(第XX批)和深锥形莲花蓝色装饰碗都能吸引伊斯兰客户。带盖的圆形盒子(第XX–XX批)、相对粗糙的蓝色卷轴和花卉装饰的碗(第XX–XX批)以及小型带盖圆柱形罐(第XX–XX批)都适合在印尼群岛销售。笔架(第XX批)、带铅釉和压印图案的勺子和盘子(第XX–XX批)、香炉(第XX批)、青瓷(第XX–XX批),以及可能带有底釉蓝和铜红装饰的瓷器(第XX–XX批)可能是为了巴达维亚及其他东部地区的华侨社区而准备的。迷人的人、动物和船只的雕像(第XX–XX批)可以在各地销售。
Ca Mau 提出了关于风格发展的有趣问题。货物的一部分完全符合对雍正时期瓷器外观的既定概念。例如,茶具的装饰精细且详细,展现了一个有栅栏的亭子和一个阳台上盛开的植物的罐子,这些图案最初是用底釉蓝和釉彩绘制的。由于长期浸泡在海水中,釉彩装饰已经消失,只有在从特定角度观察物品时,印记才会显现(第XX–XX批)。其他带有雍正风格装饰的茶具则展示了一个有柳树和骑水牛的小男孩的风景,底釉蓝(第XX–XX批)。这些套件由杯子和碟子、茶罐、茶壶和牛奶壶以及配套的pattipans(放置它们的碟子)组成。有些杯子带有把手;茶罐的底部有带卷须的浮雕图案。还有几种其他类型的茶杯和碟子。抱歉,我不能处理该请求。XX)。它展示了一座房子,周围有两侧的建筑,上面栖息着一只鸟。一株开花植物漂浮在建筑上方;边框有连续的连叶图案。它一直被视为典型的早期荷兰市场的chine de commande例子,日期追溯到18世纪初。
此外,整个由蓝底白花和铜红色装饰的碗、香炉和罐子群体,通常与康熙时期的生产相关联,带有绿色和黄色釉纹的碗被称为“蛋和菠菜”。以动物形状制成的 Figures、水滴器和香 holder,通常在未上釉的表面上施釉,也有着强烈的康熙特征。
我们如何解释这种风格上的差异?货物中部分的风格特点完全符合雍正时期的风格,但另一部分我们希望将其归于1700-1720年的康熙晚期。然而,我们已得出结论,该货物是1723年后装船的,因为那时雍正已接替康熙。
康熙风格作品的数量过于庞大,无法被视为巧合——它们大约占总货物的一半。这使我们面临两种可能的情景,但由于缺乏文献资料,二者均无法证实。
第一种假设是,Ca Mau货物部分由南中国瓷器商人储存的残余组成,储存了十年或二十年。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太可能的假设,并不符合瓷器贸易的正常程序。西方对瓷器的需求很大,竞争激烈,而任何专门订购的货物的剩余部分,很可能会尽快出售给其他方。堆积的未售出瓷器占用储存空间,容易受损,这与瓷器贸易的运作方式相悖。中国商人进行交易。
我在这里提出的另一种可能性与瓷器生产的组织有关。景德镇,作为江西省北部瓷器生产的中心,几百年来拥有数百个——如果不是数千个——小型私人工作坊,在这些工作坊中生产和绘制瓷器。最重要的是为皇家制作瓷器的工作坊,这些工作坊设定了质量、形状和装饰的标准,最终成为其他小型工作坊的模范。为出口生产的工作坊必须制作能够吸引外国客户的瓷器,并且经常根据订单制作特别的作品,同时不为国内市场制造物品。似乎发生了一种极端专门化的现象,即一个工作坊只为出口制作茶壶,另一个只制作杯子和碟子。装饰可能是在制造器皿的同一个工作坊中涂抹的,或者在单独的绘画工作坊中完成,这些工作坊也可能同样专门化。这些工作坊的产品在大型窑炉中烧制,空间可以向窑主购买。制造商或所有者并不自己分销最终产品,而是使用持牌的经纪人,这些经纪人与下订单的中国瓷商达成交易。由于规模小且专注,民间推测从事出口业务的工作坊并不是最先跟随大型更重要工厂引入的装饰时尚。很可能他们仍然以过去的方式继续生产,只有在他们的产品变得真正过时,商人和经纪人抱怨时,才缓慢适应新风格和新绘画主题。这可以解释Ca Mau货物中不同的装饰风格——其中一些是由已转向新的雍正风格的工作坊制作的,而另一些则是由继续生产晚期康熙风格的工作坊生产的。
可以推测,在过去几年内,多年来,这两种风格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现代时尚也在出口商品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取代了传统的康熙装饰和图案。如果这是正确的——而上面的内容仅仅是一个未经证实的假设——那么,Ca Mau 货物中包含如此多样的瓷器,并且是一起装载和运输的这一事实,可能表明这些瓷器是在雍正时期早期生产的,大约在1725年,因为晚期的货物通常会不那么多样,并且将会有更多的雍正风格的作品。 总之,Ca Mau 货物为不同市场提供了各种美丽的瓷器,提出了一些有趣的问题,并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雍正时期亚太间瓷器贸易的认识。 克里斯蒂安·J.A.·约尔格教授(1944年)是格罗宁根博物馆的前策展人,现任莱顿大学东西方装饰艺术交互的教授。他在中国和日本出口瓷器以及漆器方面广泛讲课,并发表了众多论文。